信息摘要: 
  
 
 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,其食品标签备案经检验合格的,由施检机构发给食品标签备案凭证。服务热线:400-803-2328
 
   
  
 
   
 
   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,其食品标签备案经检验合格的,由施检机构发给食品标签备案凭证。服务热线:400-803-2328
     
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报检时,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,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,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,其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的,由施检机构发给食品标签备案凭证。食品标签备案
   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》:
   第六条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报检时,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,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:
   (一)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;食品标签备案
   (二)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;
   (三)标签中所列进口商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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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(四)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,如获奖、获证、法定产区、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,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,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;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,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;食品标签备案
   (五)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。食品标签备案
   出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,应提供标签样张及翻译件,并提供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要求的声明。食品标签备案 怎么做进口食品
   第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标签进行格式版面检验,并对标签标注内容进行符合性检测。怎么做进口食品
   符合性检测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日常检验监督工作结合进行,不作单独抽样。怎么做进口食品
    第八条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,其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的,由施检机构发给食品标签备案凭证。
    